在河北省医疗机构,包括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养老院、康复中心等,建设医用供氧系统时,气源形式的选择需综合考虑用氧规模、场地条件、电力保障能力、运维水平以及地方政策导向。依据《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》(GB 50751)、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、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及河北省相关管理要求,目前主流的供氧方式主要包括液氧站、医用制氧机和氧气汇流排三种,各有其适用场景与技术特点。

首先,各类气源站房须遵循统一的建设规范。站房应设置在独立、通风良好、远离火源及人员密集区域的位置。其中,液氧储罐必须安装于室外空旷处,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小于7.5米,若设有防火墙,可减至5米,且周边不得存在地下管沟、明火或可燃物;制氧机房与汇流排间则宜布置在建筑首层或设备层,便于管道敷设和气瓶运输。在建筑与安全方面,站房地面应硬化防滑,墙面采用不燃材料,门须向外开启,并在显著位置设置“禁油”“禁烟”警示标识;同时配备医用氧浓度监测报警装置——当环境氧浓度超过23.5%时自动启动机械排风系统,确保安全。此外,还需安装防爆照明、应急照明,且机械通风换气次数不得低于每小时12次。在审批与管理上,液氧储罐作为Ⅲ类压力容器,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;医用制氧机必须取得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;所用氧气瓶须来自持有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的医用氧生产企业;系统竣工后,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,并纳入医院特种设备或医疗设备管理体系。

从实际应用角度看,三种供氧方式各具优势与局限。液氧站适用于200床以上的大中型医院,初期投资较高(约60–200万元),但运行成本低(液氧价格约1.5–2.5元/Nm³),供氧纯度≥99.5%,连续性强,储罐可支撑数天至一周的用氧需求,特别适合城市三级医院,但其对安全监管要求严格,依赖危化品运输体系,且冬季汽化效率可能下降,常需配置电辅热装置。医用制氧机适用于50–300床的县级医院或中型养老机构,初期投入中等(25–100万元),长期经济性好,可就地制氧、无需运输,自动化程度高,符合国家“自主可控”的医疗装备政策导向;但其运行依赖稳定电力供应,在河北部分地区电网波动较大的情况下,建议配套稳压电源或UPS,且产氧浓度一般为90%–96%,需定期更换滤芯和干燥剂,冬季还需采取保温防冻措施。氧气汇流排则最适合100床以下的基层卫生院、社区服务站或小型养老机构,具有投资低(5–25万元)、安装快捷、操作简单、供氧纯度高(≥99.5%)、无需电力支持、应急切换灵活等优点;但其运行成本较高,需频繁更换气瓶,存在搬运安全风险,且难以满足大规模连续用氧需求。

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,建议采取差异化选型策略:三级医院或区域医疗中心应采用“液氧为主、制氧机或汇流排为备”的双气源冗余模式,以满足JCI认证或三甲评审对供氧连续性和可靠性的高标准要求;县级医院及中型养老院推荐“制氧机为主、汇流排备用”的组合方案,兼顾经济性、安全性与政策支持;而乡镇卫生院、社区站及小型养老机构则优先选用“汇流排方案”,因其结构简单、维护便捷,更契合基层有限的运维能力。通过科学规划与规范实施,各类医疗机构可在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,构建一套安全、可靠、经济、可持续的医用供氧体系。